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旨案申請書,請詳附件檔。
欲申請者,請於115/3/9(一)中午12:30前,填寫申請書並備妥完整應附資料,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,逾時不候。
※註:本案申請截止日雖為115/3/13,惟為利本校統整、郵寄,「校內」受理截止期限:115/3/9(星期一)中午12時30分,逾期將不受理,請自行郵寄提交申請。
★應備文件如下(同申請書內容),繳交時請務必備齊:
1.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
2.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(需有記事欄) ※不可戶口名簿,申請日不可逾三個月
3.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(需有114-2註冊章)
4.低收、中低收、特境家庭、弱勢兒少、身障手冊、重大傷病等
5.一年內災難、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件:□死亡證明 □醫療診斷證明 □服刑證明 □重大災害 □其他 (請註明)
*附件依序排列於申請書後,證件齊全並填寫完整者優先審核,未備齊者視無效件處理,不函知及退件*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10|
{{ $t('FEZ005') }} 2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