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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門布告欄

[公告]114學年度第2學期「補助、免收代收代辦費」申請表,有需求者請於114/2/23中午12:30前逕送註冊組申請辦理,逾時不候!!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為協助經濟弱勢家庭或家庭突遭變故人士之子女順利就學,減輕其就學經濟負擔,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,可向導師或註冊組領取或於本公告附件檔下載「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、免收代收代辦費申請表」,並於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中午12:30前繳交申請表證明文件學生本人存摺影本(第1學期已申請繳交者、申請兄弟姊妹家長會費減免者免付存摺影本)註冊組

 

  1. 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(須檢具115年有效期限內之證明)
  2. 家戶年所得35萬元以下(不含家戶年利息收入,但年利息收入應低於2萬元以下)。
  3.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,無法順利就學,經班導認定需要協助者(須檢具書面證明):
    • 六個月內家長或主要收入者失業、受裁員、無薪假或失能。
    • 六個月內家庭遭逢重大災難。
    • 本人為「特殊境遇家庭」子女。(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)
    • 本人領有「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」者。(須檢具社會局核定函)
    • 本人、父母(監護人)或同戶人口領有「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」。(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)
    • 父母(監護人)或同戶人口領有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」者。(須檢具社會局扶助金核撥函,非國民年金)
  4. 家庭情況特殊無法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經班級導師及學校評估認定經濟困難需協助者。(須檢具導師家訪紀錄家長書面資料
  5. 軍公教遺族。
  6. 戶籍資料上為原住民者。
  7.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持有重度、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  8. 學生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可減免午餐費。(此補助由學務處衛生組核定)

 

★另:若兄弟姐妹同時就讀本校,僅由年紀最小者繳交家長會費 

 

★如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務處註冊組詢問,註冊組分機#1231、#1232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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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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