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招收對象包含:
(一)現任各級學校校長、專任合格教師、代理與代課教師。
(二)幼兒園園長與教職人員。
(三)具有中央或地方各級教育行政、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 驗,或從事教育政策分析立法、規劃或報導工作之在職 人員。
(四)具政府立案之教育相關機構工作經驗者。
重要日程公告如下:
(一)簡章公告:114年10月31日(星期五)。
(二)網路報名:114年11月25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2月4日 (星期四)下午5時止。
(三)複試名單公告:115年3月3日(星期二)公告於本系網 頁,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。
(四)複試日期:115年3月7日(星期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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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763-0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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